1. 为加强教学管理,学校设督导岗位,督导人员由本学期无课,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,由教务科直接领导。
2. 督导人员上班须提前10分钟到校,上午11点40分离校,其它作息时间不变。
3. 督导人员负责任课教师的日常签到,填写教学督导周汇表等工作。上课期间每天须巡视各任课教师一次,对实验课要检查落实。
4. 对签到、巡视和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,应及时向教务科反映,期未上交一份并作总结。
5. 教务科不定时地检查督导人员的工作,对出现的问题,将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